2012年8月,我一亲戚开着我家车与一行人发生事故,行人受伤。同时因为急刹车,造成坐在副驾驶的父亲也身受重伤(车是我家的,但是当时开车的是一个亲戚)。现在交通事故认定驾驶员是主要责任,行人是次要责任,我父亲是无责任。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赔付行人的损失吗??还是由驾驶员负责赔付??另外我父亲造成的损失谁承担呢??
1、交通事故的赔偿是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的,你父亲无责任,是没有赔偿责任的,应该由你的亲戚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行人自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你父亲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你的亲戚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行人承担对你父亲的次要赔偿责任。
2012-10-23 13:57:11
行人的损失先由你车承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如果从事你安排或指示的任务,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你承担。 你父亲的损失由行人和驾驶员承担。也要考虑你车的驾驶员的实际工作情形。但应减轻行人的赔偿责任。
2012-10-23 13: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