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一直月经不调,一直没怀孕.上个月去医院做检查,医生做了很多检查,开了药,还让做了脑垂体核磁共震。这个月上别的医院检查怀孕三个月了,也就是说,做那些检查时己经怀孕两个月了。我上之前那个医院咨询了下,那些检查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医生建议将胎儿打掉,说那个检查幅射太大了,影响了胎儿,说将来孩子可能是个傻子。这些都是医院失误造成的,本来来好不容易怀上了孩子,他们们却说孩子不能要了。请问医院要负责吗?
医疗机构存在诊疗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按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
2012-10-24 17:12:29
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2-10-24 22:34:15
由于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地责任。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与我电话联系或到律师所详谈。
2012-10-25 15: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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