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农村的,我父亲在一家店里买了,因为我们那重阳节要扫墓的,在放爆竹时,把手炸伤了。爆竹上有说明放在地上放,点燃后人离开安全距离50米。可是我父亲当时点了前两个都没用的,点第三个时就手持着爆竹放了,没想到炸开了。因为是农村店里买的,没有什么购买收据之类的,现在出了这事发现爆竹的外包装上没有公安部门的鉴定标志。我想问一下,如果走法律方法的话能不能胜诉?还有那店主说如果私了的话医院药还有去医院的来回车票是全部承担的,至于误工费这个他不会拿,我们家现在正是农忙时间所以想让店主承担一部分误工费。如果走法律程序能拿了到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