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为八级 本人负伤前月平均工资在3300元,现在厂里只赔了2万元,人事部说是伤残费,其他什么都不说了,就让我上班,我不想在厂里上班了。请问伤残赔付都有那些项目,我应该怎么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还有其他赔偿项目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2-10-25 07:25:47
10个月的伤残补助金是33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528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9600元。你可以同厂里解除合同,要求对方给付你上述伤残待遇。
2012-10-25 07:33:07
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2012-10-25 13: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