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饭店上班,已经向老板辞职2个多月,老板还未批准放我走。他说要招到新员工才能让我走并结算工资等一切事宜。我现在该怎么办?
可以走的,要求支付工资,
2012-10-26 08:02:04
提前三十天即可以辞职。老板如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2012-10-26 08:51:55
您好,您可以走的,或者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的
2012-10-26 17: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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