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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介定和司法程序?

咨询者 : zxm8189 - 浙江     时间 : 2012-10-26 11:17:07    状态 : 已解决



某企业进了一批热水器,发现有漏水等质量问题,本来合同规定是在供货企业所在地法院上诉的,但该企业以重大质量问题为由申请本地法院受理,请问:1、重大质量问题是由哪个机构判定的;2、以重大质量问题为由申请本地法院受理的法理依据在哪里?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产品质量问题由技术监督局或质检机构认定,以产品质量争取管辖权是根据产品质量法及民诉法的规定

2012-10-26 1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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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此案不属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012-10-26 12:50:39

邴朝祥   [浙江]    13205719192

对方可能是根据侵权行为管辖原则吧;如果你们不服,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2012-10-29 15: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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