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和登记有个女儿,女方没有原因提出分手,我想问下给他家的彩礼钱和孩子通过法律怎么判,孩子出生3个月女方就给孩子断奶出外打工,对孩子从来没有过照顾,孩子的奶粉钱都是我父母出的,我给家寄钱给孩子买奶粉女方都不同意,如果把孩子判给女方她能照顾好孩子吗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好吗?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2012-10-26 15: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