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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

咨询者 : fa405076 - 山东     时间 : 2012-10-27 17:29:0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前夫97年给乡镇企业贷款,98年企业倒闭,欠银行贷款未还。2002年我与前夫离婚。在今年2012年4月份我个人银行有一些存款25000元被法院冻结,去法院询问才知道原来前夫在银行的未还贷款叫不良资产银行卖给了其他人, 所以法院把我现在个人存款划拨给了购买不良资产的人,法院未通知我本人就扣我的个人存款划拨给购买不良资产的人,这样做合法吗?97年前夫的贷款是为企业贷款,没有用于我们的个人生活中,现我们已经离婚10年。1.我的这笔个人存款还能追回吗?2.已经于6月份把我的银行存款划拨给了购买不良资产人,我想追回的话需要提起执行异议还是案件再审?3.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追回我的个人存款 ? 真诚感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的债权是一直存在的,你的这笔个人存款是可以追回的。 2.你想追回的话,可以申请再审。 3、你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原来的存款记录,这份这份证据是最关键的证据,就足够了。

2012-10-27 17:24:57

曾艳丽   [山东]    18668913660

如向你所述属于企业贷款,无权冻结执行你个人财产。 你可向法院提执行异议,同时提交属企业借款而非个人借款的证据以及冻结的属于你个人存款的证据。

2012-10-27 17:33:23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1、存款可以追回。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2、已过诉讼时效。 3、属于您前夫个人债务,您无义务偿还 4、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2-10-27 19: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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