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给人做担保,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已离婚,没房产。借款人有多处房产,如果借款人死了的话,担保人怎么办。担保人要承担担保法的什么职责。法院会拍卖借款人的房产吗。谢谢
作为担保人,对其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按有关法律规定,你朋友的担保行为应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在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合肥市知名律师苏义飞,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常年从事诉讼案件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立了合肥第一家专业的律师团队,目前为多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同时苏律师也是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公益律师。 地址:合肥市北一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1401室找苏义飞律师,电话15855187095.
2012-10-27 2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