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欠我四万块钱,今年三月份我上我们当地的法庭起述了他,法庭判强制执行,可是他就是不肯给,都大半年过去了,我该怎么办?
法院应该在6个月之内为你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钱,法院就应该为你执行到位,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12-10-28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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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8 1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