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15年前就协议离婚了,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当时因为我未成年,房子产权上是父亲名字,但是协议上说明了,无论今后父亲是否再婚,房子都属于我(女儿)所有,现在15年了,房产权还是父亲名字,父亲又再婚多年了,我想知道,当时父母签下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具有法律效应吗?今后我是不是这个房子的唯一继承人呢?我的后妈或则她的家人有权得到房子吗?
你的父母在离婚时已经把他们的共同财产房子一书面的形式赠与给你,但是没有完成交付,赶快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吧。
你不是继承人,你是协议上的权利人。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变更登记你还不是实际上的、法律上的房产所有者。
你直接起诉你爸爸,让他履行那份协议书上的义务,让法院强制他与你一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2012-10-28 21:21:14
离婚协议有效。你不是房屋的继承人,你是被赠与人。你的后妈和她得家人无权得到房产。你可以要求你父亲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他如果不肯,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
2012-10-28 21:47:19
协议有效。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过户。 本人作为房产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2-10-29 08: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