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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咨询?

咨询者 : fa405475 - 浙江     时间 : 2012-10-29 10:25:48    状态 : 已解决



1、婚前买房时男女双方都有付钱,但房产证名字是写的男方,女方只让男方出了一张收条,收条写明女方付的一部分钱是用于男女双方买婚房用。现要离婚的话凭此条可否收回当时女方买房的那笔钱? 2、小孩现在2周岁半,小孩怎么判,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看着差不多,主要由哪方面判断经济哪方好?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1、女方付的那部分钱应属于出资,按出资的比例对房屋享有产权。 2、不是只看经济条件,还要看其他条件,总的原则是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一般就由谁抚养。

2012-10-29 10:39:58

解思语   [陕西]    13991168852

你好!1、可以,2、一般孩子归妈妈,主要从工作收入、生活条件、学历等方面衡量。

2012-10-29 10:41:40

颜立权   [江苏]    13770943241

可以要回那笔钱。抚养权归属主要按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

2012-10-29 10:42:52

赵燕国   [北京]    18911088625

1·,可以按出资分割房屋, 2,孩子的抚养权是要总考虑的,不只经济条件,应看有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2012-10-29 17:36:30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1可以要求的;2需要看双方各自的抚养条件而定。

2012-10-30 06: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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