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外地工作,现在准备在成都帮父母购置一套房产。上周弟媳过来办理公证委托我我代理购房相关事宜时,公证委托为房产是单独所有,房产证上过户后会只有弟媳的名字。请教:这种情况下,是否算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为钱其实是我弟弟出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保险起见,建议在房产证上增加你弟弟的名字。
2012-10-29 13:07:50
如果公证书上明确注明单独属于你弟媳所有,应属于双方约定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2012-10-29 13:29:43
如果公证书上明确为单独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10-29 15: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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