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先在在一家比较大型的物流公司工作,我3月份入职了,刚进公司的时候说第一个月为实习期,工作1200,第二个月试用期1500,转正后就买社保签合同。我6月份就转正了,到现在差不多11月了,合同都没有给我签,社保也没有买,一时说工作表现不好,看后期表现才买,但是负责买社保的财务部说金额跟名额都不够。如果我要求这公司帮我买社保,可以吗?能追讨之前没买的几个月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没有其他的任何附加条件,所以单位的说法违法,你可以与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办理社保的问题,如果单位仍拖延,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2012-10-30 14: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