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婆家在农村有房子,去年我出钱重新翻盖了,但房子的产权是叔公和我公公共同的,产权证写的是叔公的名字,叔公已经去世多年,叔公没有配偶和子女,在世时和我公公一家在一起生活。现在我们可不可以让村委会出一个证明,证明一下房子现在是我公公所有?另外,我公公写一份赠与文书,将房子赠给我老公,公证后是否有法律效力?
因为房屋产权有你叔公的名字而你叔公又已经去世了,你叔公的财产就成为了遗产,因此你们直接办理过户比较困难,需要你叔公的配偶、子女进行继承再赠与给你们。
2012-10-31 2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