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一直受到对方的百般阻挠,一直没有探望到孩子。我准备打孩子探视权的官司或者强制执行,请哪位擅长这,帮助我,请留言可以联系。
你离婚后是有孩子的探视权的,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012-11-01 10: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