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两者都属于再婚)的赠与房屋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更名后赠与者还有权要回吗?
夫妻之间赠与房屋的行为属于夫妻的财产约定,赠与给对方的房屋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更名后赠与者是无权要回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12-11-01 10: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