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叔是一名建筑工人,工地上没有包吃。现在就是我叔搭别人的摩托车(其工友的车子)在买菜的路上与一辆电功三轮相撞,电动三轮没有开启后灯,在摩托车直行的时候突然转小弯。导致我叔身体擦伤多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摩托车买了保险,自己在农村参加过医疗保险和家庭全额保险,请问我们有哪些是可以得到合法的赔付。
你们下列费用可以得到合法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医药费和交通费,按照实际花费的数额要求肇事车辆和保险公司赔偿。
2012-11-03 09:36:31
你叔受伤属于工伤,可以依法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和工伤赔偿程序进行处理。具体应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主张工伤医疗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等,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2012-11-03 10:14:4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