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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纠纷?

咨询者 : wy245951250 - 甘肃     时间 : 2012-11-03 10:03:21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雇了一个人,因操作失误导致重伤,经双方协商一次性付给治疗费等其他费用10万元一次性了断,并在当地做了公证。请问:如果在公证后被伤人继续问我索要钱 或者向法院起诉,这时候公证还有用吗? 我们因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只要公证的事项明确,已经进行赔偿了事的,对方很难继续索要钱财。如向法院起诉,公证书可以作为抗辩的有效证据。

2012-11-03 10:16:5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已经方协商一次性付给治疗费等其他费用10万元一次性了断,这个协议是依法生效的,你们任何一方都无权反悔,无需进行公证。

2012-11-03 10:20:49

李海明   [甘肃]    13919447096

要看公证约定的内容,如约定完善,一般不予支持。

2012-11-06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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