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有小企业的法人代表,几年前已没有和上级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现我离职手续如何,如按劳动法37条提交辞职报告,对方不批准么办,我可以直接走吗?劳动局会给我办理到新单位的劳动手续吗?
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一般情况下,理由充分,都会予以批准,恶意不批,可以申请仲裁。
2012-11-04 09:17:35
不批准,可以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合同。
2012-11-04 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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