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 你好 我有一项债务问题不知应该怎么处理,事发应该是07年一位亲戚办了一家公司,由于资金周转不开就找到我,用我本人身份证像银行借了9万块钱的信誉贷款,由于后期经营不善公司垮了台,当时由于是亲戚也没有叫他向我打借条借据,也没有像他索要任何好处,现在有银行信贷主任和担保人可以证明此款是亲戚(王)所用,现在银行向我讨债并将我起诉至地方法院,我现在又无力偿还,请问律师同志是否有什么好方法或建议吗?
银行起诉你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应当在当时借款到期后两年内行使权利,否则你可以以银行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如银行的主张确实超过诉讼时效,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2-11-04 10:39:49
1、看银行现在起诉还款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2、举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若银行明知贷款用途不真实还放贷,银行应当向真正的贷款方追讨,无法追回,证明银行有过错,损失自担。
2012-11-04 10:43:14
1、您是借款人,可在偿还后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2、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 3、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2-11-04 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