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988年我家分地 按人头一人3.1亩分地 后有一片荒地无人种植 经村委会协调分给我家种植 我家一共5.4亩 现在国家征用 土地要卖 村民不愿意 要收回我家当时多出的土地 请问这合理吗 这些年我家 一直在种植 并且完粮纳税 记~~急~急
您好:您对荒地的管理使用是征地村委会同意的,您就是合法的使用人,您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2012-11-05 11:23:13
你家里由村组分配而承包的土地5.4亩,你家享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并且一直纳税和完粮的,你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村民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2012-11-05 11:28:31
你可以要求相应补偿,村民说法不合理
2012-11-06 17: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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