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别人钱,但是到期无能力偿还,于是对方强迫他签了一份高利息欠条,后来发现我朋友的身份证号码写错了一位,但我朋友不是故意的,对方却一口咬定他是故意的,并要告他诈骗,请问,真告的话会怎样?
应该不构成诈骗,这属于欠款纠纷。
2012-11-05 16:14:18
你朋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他们之间是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如对方报案,你朋友实事求是的说明情况就可以了,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2012-11-05 16:22:51
不属于诈骗。
2012-11-05 19:11:37
欠条无效,不属于诈骗
2012-11-06 11:20:1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