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3月卖了一套村集体回迁楼,属小产权房,总房款是31.5万。因房产证未办,至今押了4万元未给,协议书上是97.13平方米,房管局测量后是103平方米。请问:我是否能追回多余平方款?协议书上还说乙方交完全款后10天后腾房。请问:我能否依据这一条让乙方还钱?
一可以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并要求补多余面积房款; 二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否则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你的合同大部分已经履行,建议不解约; 三,你的房子应该不是小产权房。这个就看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
2012-11-05 21:34:13
一可以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并要求补多余面积房款; 二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否则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你的合同大部分已经履行,建议不解约; 三,你的房子应该不是小产权房。这个就看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
2012-11-06 19: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