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菜地被承包,没有合同,没有补助,然后又被承包方包出去,然后第二承包方在我们地理种下种子,我们一气之下把地又分回原护住了,一部分户主又重新种下自己的种子,第二承包方把我们以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告到公安局,我们的行为是不是有罪呢?
没有合同,没有补助,是社么意思,是承包给别人了,但别人也没支付承包费,是这个意思吗?那么根据你说的,可能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当然也要证明这些事实。
2012-11-05 21:58:12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2-11-05 22: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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