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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书已明确了房屋产权的归属,还要到房产局办析产吗??

咨询者 : fa407714 - 湖北     时间 : 2012-11-05 22:20:09    状态 : 已解决



我居住在武汉市武昌区,与前妻于2006年协议离婚,婚后曾购有两套房产,房产证是1999年办的,离婚协议上写明,离婚后两套房产的分割为一人一套。归她的房产原本写的就是她的名字,归我的一套原本写的就是我的名字。 目前,属于我的这套房子我要出售,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部门提出要前妻与我一起前来办理析产,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到房产部门办理什么析产吗(即:重新明确一下产权)?这个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另外,我前妻承认这个房子是属于我的,但不配合我到房产局办理什么析产手续,我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因离婚协议不明确,尽管写明一人一套,但没有具体到哪一套。如果你的前妻不配合办理析产手续,你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占有的那套房屋的产权属于你。

2012-11-06 07:24:32

许庆胜   [安徽]    13956913789

规定有依据、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房产所有权

2012-11-06 08:19:19

饶太益   [湖北]    15107100208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要求确认房产。

2012-11-06 2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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