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甲女,乙男。甲乙同村,共同外出打工时恋爱并同居。2008年甲发现自己怀孕,于是与乙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由于甲于1989年11月出生,当时未达到婚龄,甲借姐姐丙的身份证,在乙的户籍所在地乡政府和乙办理了结婚登记。 后,乙到东莞打工,期间与刘某(87年生)同居,刘某不知乙已经结婚。 09年春节左右甲产下一女。乙与刘某在刘老家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又到东莞打工时,乙遇到了丙(即上述甲的姐姐)且告诉了丙这件事。甲通过丙知道了乙与刘某结婚的事,甲与乙协商无果,于是向法院起诉刘、乙婚姻属于重婚,要求乙负担刑事责任。 同时,丙与周某恋爱欲结婚,到丙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已经登记过(即上述甲借丙的身份证与乙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果。 1、律师会给甲提什么建议? 2、如果是受理甲起诉乙重婚的案件,法官会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