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到单位上班,在办公室里自己把脚扭伤了,现年50多岁了,之前已退休又到该单位上班,所以没有在该单位购买社保。请问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感激不尽!
根据你介绍,你与单位现在成立的是一种雇佣关系,不能成立工伤。因你提及你已经退休,已经不是工伤认定的范围。但是你受伤也可以主张赔偿。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你是在工作中受到受伤,可以要求雇主也就是单位给予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诉讼维权。
2012-11-08 12:27:40
你之前已经退休,不属于工伤的理赔范围,但是你和单位属于雇佣关系,你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到法院起诉,要求你的雇主即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12-11-08 12: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