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以前工作的以同事在2012年7月问我借钱3200元,借条上写了2012年11月还,虽然在别人看起来这钱不算多,但也是血汗钱,目前打她电话都不接,避开我,我该怎么办,需要报警吗
1、经验告诉我们,对欠款越早行动,收回的成功率越大 2、民间借贷合同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您不行使权利向其索要借款,过了该期限,您即丧失胜诉权。 3、您可以持借条等证据起诉要求其还款,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万一找不到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可以随时恢复,您的权利才能长期得到保障,既有司法机关后盾,同时不受期限限制。 4、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2-11-08 14: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