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亲戚的女儿婷婷,她前男友去年给了她5万元说是以后婚嫁的费用,过程是在银行操作的完成的,男的从账户拿出,然后同时转进婷婷的账户,是同一个银行职员同时操作的,双方都没有实际碰到过钱!婷婷的账户当时是新起的,然后存了定期!然后上个月男的因别的女人向婷婷提出分手了,并到派出所办案说婷婷偷了他的5万元。警察打电话来请婷婷去问话,说前男友说最近遗失了银行卡,然后里面的5万元没有了,说是婷婷偷了她的银行卡。听起来真的很莫名其妙,不过家里人还是很担心,麻烦请各位指教一下我们需要请律师吗?还是说根本不构成偷袭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