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这样的期房:2008年一月,李某从开发商那花20万买了90多平的期房,说是2013年动工建房。我于2012年12月,又从李某手里花了33万买了这期房,可是到现在开发商也没盖,我要求开发商退回全款33万,合理吗?(开发商只得到李某交到的20万,李某从中赚了13万)。我的33万到底由谁返还?
由李某负责返还,因为你是从李某手中买的期房。
2012-11-09 12:22:44
借贷合同是你与李某之间的,你只能要求李某返还; 至于你与开发商之间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012-11-09 15:36:35
原则上你只能要求李返还房款。如存在其他情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与本律师联系详询。
2012-11-09 15: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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