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有一套二室一厅单位福利房,法院判决一人住一间,孩子归女方抚养。我不服判决将房屋退给单位,女方申请强制执行,我又找单位借了一套二间半一厅的房屋,全部给女方和孩子住,我不出抚养费,到小孩18岁。但当时没说明房屋的性质和到期后怎么处理。2007年单位房改,我购买了房产,办理了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屋即将拆迁,女方有权利来分拆迁费吗?
你是在婚后参加房改的,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拆迁费。
2012-11-09 14: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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