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100平米左右的特色餐厅生意蛮好,每月的收入也很可观,我就自己又开了一个新店,在开新店之前我跟我的合伙人还商议我们还是可以合伙在一起做这个新店,可对方找各种理由放弃了,我就自己做起了这个新店。在新店开业不久,她找我谈老店的股权,让我把老店的%50的股权让给她,在我们商议之下用合理的资金收购了我的股权。在还没有正式收购的这段时间,我们之间发生了口角,她故意调性我让我打她,我就拿手中的路由器砸了过去,她拿手臂挡了一下,就砸到了她胳膊。在这个时候就让店里的服务员把我拉走了,我就回新店去了,等了有1个多小时他对象打电话给我说她流产了,我当时不知道她怀孕了,她对象就报案了,过了有一个星期左右,当地的派出所打了电话给我,让我去一趟我就去了,当时给我做了询问笔录,让我交了500元的罚款,就让我走了,还说第一我也不知道她怀孕,第二我也没有打到她的肚子。现在她就是为了这件事情把我这个月的红利不给我,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