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公司搬迁补偿的问题?

咨询者 : fa409105 - 上海     时间 : 2012-11-10 11:29:41    状态 : 已解决



公司在上海松江准备这个月搬到江苏太仓,可是共没有任何通知,和补偿的公告。现在公司让我们自己签字要不要去。同意就签去,不同意就签不去。而且没有任何说话。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字能不能签? 搬迁如何补偿。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有权不签字,如果不签字,公司应该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2-11-10 12:54:21

张昭   [上海]    18616102035

你们可以签字不去,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但若有什么不去就不补偿的协议不能签字

2012-11-10 14:45:56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你好,你们有权不签字,如果不签字,公司应该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你们收集公司搬迁到太仓,让你们变更劳动合同的证据。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11-11 20:47:0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