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在一年前和一个建材市场签了一个租赁合同,是租一年免第二年的房租,那时说是都招商满了的,但开业到现在我前面附近都好多门面没租出去,根本没法做生意,那时是先交了一半的房租,刚好到一年了,请问我能中止合同吗,押金能要回来吗,谢谢
你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你有权撤销,要求对方返还你定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012-11-10 12: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