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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问题?

咨询者 : fa409221 - 四川     时间 : 2012-11-10 18:51:45    状态 : 已解决



爸爸妈妈41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弟弟。家里有个大姑一直都没有结婚也没孩子。弟弟已经出生。我们就去村里上户口,当然是办理大姑收养。 可村里说要1万多块钱,还说这是先出生后收养的,出生归出生收养归收养。这合法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村里所说的“出生归出生收养归收养”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你弟弟属于超生范围,应当先行缴纳社会抚养费。

2012-11-10 19:02:0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不合法,要求村里出具罚款的法律依据,其不能出具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村里是无权罚款的。

2012-11-10 19:39:27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应当有社会抚养费用。

2012-11-11 0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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