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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409631 - 河北     时间 : 2012-11-12 13:53:39    状态 : 已解决



爷爷奶奶生前共育有四个子女,有一房,房产证只有爷爷一人姓名,奶奶去世后未立遗嘱,奶奶过世后,小儿子也过世,但其生前尽到赡养义务,爷爷去世前能否把全部房产过户给剩下三个子女中的一个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爷爷只有权把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以遗嘱的方式赠与给三个子女中的一个。

2012-11-12 13:40:02

刘国军   [北京]    13381061501

房屋实属爷爷奶奶共同财产,奶奶死后,房屋就变成爷爷与其子女共有的状态,属于爷爷的个人财产可以赠与;具体问题可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2012-11-12 14:28:34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适用法定继承,你爷爷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2-11-12 15:51:36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无效,其他子女可以在获知房产证变更的情况下,及时起诉,要求撤销变更。也可以现在就提出继承之诉,要求依法继承你奶奶的遗产。

2012-11-13 15: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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