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法院判给了别人并办理了房产证。我知道后多次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撤销了原判。请问对方办理的房产证是否也要撤销?房子的损失由谁负责?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损失的责任人。
2012-11-12 20:40:14
如果房子没有被再次转卖,则你可以申请撤销房子的变更登记。如果房子无法索回,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赔偿义务人来赔偿你的损失。
2012-11-13 15: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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