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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与探视权?

咨询者 : fa409823 - 甘肃     时间 : 2012-11-12 22:06:57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700元生活费,同时每周探视一次,可是现在女方以种种理由不让男方探视,男方也就以此为由没有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3个月没有拿到孩子抚养费后向法院起诉,法院调解结果:男方需支付抚养费,女方也应配合探视。可是事后女方同样不让探视孩子,说男方再不给抚养费她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时男方该怎么办?能不能反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还是降低扶养费标准?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女方不让探视,也可以申请执行。

2012-11-13 07:48:28

刘国军   [北京]    13381061501

可以至法院申请执行;具体问题可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2012-11-13 13:47:44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如无法协商的, 可以申请执行。

2012-11-13 14:06:34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你也可以申请对女方强制执行,以保证你的探视权。

2012-11-13 15:28:17

金志刚   [甘肃]    13809328544

探视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2-11-14 08: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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