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中的及时回复! 我在开发商那边承包了一点工程,最后没有支付工程款, 只用建好的一间店面作价后抵做工程款,当时开发商只出具了一个书面说明,并没有办理产权证。在这 之后,开发商又私自将此房产作为抵押, 向第三方借款,现在由于资金问题, 开发商不知去向, 请问现在此房产可以作为我的财产吗? 如果不是, 此纠纷要如何解决? 谢谢
尽快起诉: 以店面相抵,是一个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后你才享有抵押权,首先,你得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做抵押登记,未登记的话,你还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2-11-13 15: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