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单位车辆办公事,发生交通意外,以10公里时速挂倒一7岁小孩,因对方母亲没有照看好,但送医院检查并没有受什么伤害,只是有点软组织受损,住院费和其他费用共花13500,保险赔偿9900元,交警判我是全责,请问公司应该承担剩下的部分钱吗?
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12-11-15 07:32:19
应当由单位承担。
2012-11-15 09:15:55
公司承担;具体问题可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2012-11-15 09: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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