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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望权,监护权?

咨询者 : fa124120 - 广东     时间 : 2010-06-30 09:21:21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一名湖南的打工仔,于2004年与一名广东籍女子结婚,今年过完春节以后,她就以感情不和向我提出分开冷静一段时间,我答应了,这个月我去她家想把我女儿带回家扶养,她却提出要我给她3万元钱就把小孩给我,协商不成我就想抱一下小孩,却被她们家污蔑抢小孩她爸爸还把我打伤,还受到她家所谓的亲戚恐吓,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我能够得到小孩的监护权,探望权,扶养权吗.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肖桂林   [安徽]    13505606592

你当然可以依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2010-06-30 09:26:38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你可以探望的。

2010-06-30 20:43:13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当然可以依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向法院起诉。

2010-07-02 2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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