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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

咨询者 : fa107569 - 北京     时间 : 2010-06-30 09:34:28    状态 : 已解决



各律师您好:打扰您工作了,想咨询一下: 甲和乙是多年朋友,有一天甲去找乙玩,乙请甲吃饭,到饭店门前,乙的另一个朋友碰到别人,两个人吵架,然后动手,乙去找人,结果让对方打成轻伤中的重伤(用刀砍的手外,接了三次,第三次成功了),对方也找了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打人,当时没有报案,第四天到被打的一方报案了,打的人和被打的人都喝酒了,打的人(不到十八岁)请假回家了,尽两天回京,乙当时还权他们不要动工具,不知道拿刀打人,其他人员从西城派出所转到昌平去了,请问乙有什么罪和甲有关系吗?乙多久能审完,谢谢!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张凯普   [北京]    158103610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张凯普律师网址 http://www.lawyerzkp.com/ http://www.bjfangdichan.com/ 张律师手机:15810361036

2010-06-30 09:42:36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说的不是很详尽Q Q172409632

2010-06-30 10:17:02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甲如果没有参与斗殴就与他没有关系。乙多揪能审完要看他有多大责任,还要看本案按照什麽程序审理。

2010-06-30 10:32:16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0-06-30 15:35:5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甲没有参与的情况下,甲是没有责任的.根据乙的责任大小确定需要审查的时间.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会见,了解案情,最后根据有利的证据进行辩护.

2010-06-30 18:47:01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你叙述的还不是很清楚。甲没动手也没有受伤,与他没有关系。乙找人,被打受伤,致害人应负法律责任。乙还劝他们,如果乙没有动手打对方,应该没有责任呀,不存在多久能审完的问题。倒是对方要接受法庭的审判的,一般的需要4-6个月时间吧。

2010-06-30 20:14:07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你叙述的还不是很清楚。电话里再说一下

2010-07-01 09:32:42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甲没有参与打架斗殴,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2、如果乙没有动手并且还劝说他人,那么乙不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如果乙有参与并且找人来一同打架,即使乙没有动手,也涉嫌故意伤害,至于乙负多大的责任,应当看伤害的程度。 3、刑事案件应当及时找律师咨询,以保证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2010-07-02 16: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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