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买房和我哥哥借13万元,现男方要离婚,我当初与哥哥借钱无欠条,男方如不认这13万,我该怎么办?
你借钱的事实是存在的,男方不能提供这钱的来源,你可以要求你哥哥出庭作证,法院会认定该债务是真实存在的,应该由男方来偿还的。
2012-11-15 2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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