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屋拆迁?

咨询者 : fa410694 - 湖南     时间 : 2012-11-19 21:20:4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有50多户)在2003年在郊区买地建房,有规划的建在马路两边,交了组,村,乡,区各级的土地钱,包括国土,城建,规划等各种钱,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拿到证,只有收钱的收据,现在说要开发,只给当年建房的钱作补尝,合理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晓宏   [北京]    13691265981

不合理,交了各种钱证明符合规划,不是违法建筑,应当给予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2012-11-15 20:10:5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