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入职,11年3月续签合同时因其计时工资定为1500元每月,远低于本人月薪,(本人从事会计工作)我拒签了,现在又工作了一年多。现在两公司整合在一起,公司明显是采取高压政策逼迫我们辞职,上司安排我做另一公司的工作。我已无心在此工作,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另外维护权益时我该不该先签那份不合理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你应该先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就合同中不合法部分提起劳动仲裁
2012-11-16 13:23:04
协商不成的,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2-11-16 13:38:07
可以公司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2012-11-16 14:27:33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局仲裁
2012-11-16 15:51:01
1\未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2\如有其他违法行为你有权一并主张.
2012-11-16 15: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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