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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母亲的赡养?

咨询者 : fa410878 - 天津     时间 : 2012-11-16 13:58:0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妈妈患有精神病,嫁给我爸爸20年了,三年前我姨以治病的理由把我妈妈接走,直到现在也没让她回家,我们去接也被拒绝,据我所知,应该给我妈办下了低保和残疾证,前段时间突然说给我妈看病花了六万元左右,有票据,请问,她们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向我们家索要这笔钱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朱吉江   [山东]    15265313181

只要是真实的可以要。

2012-11-16 14:38:23

李福明   [广西]    13807731978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合理的医疗费用应由你们承担。

2012-11-16 14:38:41

邹伙发   [北京]    15911082185

合理的费用由你们承担的

2012-11-16 15:14:44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子女有赡养义务,医疗费用具体需要看合法性及关联性等

2012-11-16 17:14:25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只要有证据证明实际花销就有权索要。同时你们有权接回你的母亲

2012-11-16 21: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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