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购买二手房,家住7楼。楼上为顶层,属于8楼住户的阳台,八楼住户擅自拆掉隔热层,铺上地砖,导致屋顶漏水。寻找过物管要求修补,物管以我们这栋楼没有维修基金为由拒绝维修,要求我们自行解决。本人层自己掏钱维修过,不足半年还是继续漏水,心力交瘁。责任应该归谁管?
应当向法院起诉八楼和物业要求进行维修和赔偿。
2012-11-17 15:10:46
直接起诉8楼
2012-11-17 19:22:1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