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做的贷款担保,作担保的时候我本人没去,他拿的我的身份证去的,是否有效? 需要什么证据证明?贷款人跑了,法院给我下了传票,我成了被告我该怎么办?
贷款担保,应当有担保人的签字确认,如果没有你的签字,担保应该对你不生效力。建议积极应诉并针对原告起诉所提交的证据进行答辩。
2012-11-17 19:24:21
他拿的你的身份证,不代表你同意了担保的行为,担保行为是无效的。法院下了传票,你有权提出反诉,要求确认你的担保行为无效,不承担担保责任。
2012-11-17 19:27:33
如您未在贷款协议上签字,只拿了您身份证,该担保无效。您可以聘请律师出庭应诉。不必收集证据,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反驳及否认即可。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2-11-17 22:25:24
首先,仅以身份证,不能证明您就是担保人,但建议了解清楚别人将您弄成担保人的,是否还存在代签名问题? 其次,积极应诉,积极答辩,以防自己真的被视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如需进一步分析,还需详细了解,如需帮助,可致电我们。
2012-11-18 12: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