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与我继父共有一套住房,属房改房。他们俩是九四年结婚,九九年买的房,当时买房由于种种原因没用我妈的工龄,由于都是铁路职工我继父就用他去世的前妻的工龄,她是八六年去世的。房本也是我继父和他前妻的名字。我妈后来知道这件事心里很不舒服。她想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可是好像有规定房改房不能加名。她通过法律程序取得法院判决书:判该住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我继父又写下遗嘱:该房属于他的那部分在他去世后也归我妈所有。现在我妈拿着判决书能去房管局改名字吗?
可以去房管局要求加上您妈妈的名字。具体办法可来电,我详细告知您。
2012-11-18 15:01:58
可以办理,具体应当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2012-11-18 15: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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